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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高级工程师条件

            2021-02-26 06:14:12        3989次浏览

    1.具有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水平;

    (2)作为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3)承担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5)作为起草人,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5.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6.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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