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一般不可以直接开病假条,但是经正规医院的医师检查后,可以为病人开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等材料,而劳动者可以携带该材料去申请用人单位开病假条。
住院收据可能包含的费用有: 1、挂号费 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 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 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用、彩超费等。 4、治 疗费 即接受治 疗所支付的费用,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整容等费用。 5、住院费 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6、其他费用 如专家会诊的费用。
医院证明不仅为患者提供了就医的凭证,还为后续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时,医院证明也是患者请假、工伤鉴定、保险理赔等场合的必备材料。因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医院证明,以免遗失或损坏。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