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汽车作为特殊动产,是可以用作办理抵押手贷款手续的,汽车办理抵押贷款手续的,签订抵押合同时抵押权即成立,不需要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债权人在行使抵押权时不能直接将汽车的所有权转移给自己。
押证不押车贷款的特点:
1. 门槛低:相较于传统的车辆抵押贷款,押证不押车贷款的门槛较低,只要借款人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就有机会申请到此类贷款。
2. 审批快:由于借款人仅提供汽车相关证件作为担保,因此贷款机构在审批过程中的难度相对较小,审批速度较快。
3. 用途广泛:押证不押车贷款可以用于个人消费、经营投资等多方面的资金需求,非常灵活。
4. 还款方式多样: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还款方式,如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等。
押证不押车贷款的优势:
1. 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由于无需将汽车抵押给银行,借款人在资金周转方面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可以更快地满足资金需求。
2. 减少抵押物占用:对于那些拥有多套房产或者汽车的借款人来说,押证不押车贷款可以有效减轻抵押物占用的压力。
3. 保护个人财产:与将汽车抵押相比,押证不押车贷款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借款人的财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