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规范的要求,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距通往室外出入口不应大于20m。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
3.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4.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5.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6.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消防维保日常检查内容:
1、每月按计划抽样测试部分设备,致使一年内所有设备全部测试一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每季度或半年(视消防工程大小)进行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年用公司专业的消防检测队伍进行详细的消防检测,包括消防设施检测及消防电气性能检测。出具正规检测报告,报消防部门备案。
4、专业的探测器清洗厂,隔年完成对所有探测器的清洗工作。
5、协助或完全负责同消防部门的业务,确保不因消防问题而耽误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
6、视消防工程大小,公司可派专人常驻工作,协助处理日常问题。
现在建筑物在设计盖建的过程中都会关注消防设备的应用情况,因为这些消防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直接决定着住户的性,如果建筑物发生火灾危险时内部没有安装消防器材,这样就会引发严重的后果。所以现在改建大楼时,需要通过消防维保服务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这样可以确保人们在进出大楼的过程中更加,发生火灾危险时也可以降低损耗。
消防施工的施工流程必须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首先在施工前要进行安装准备及准备相关材料。消防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并且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进场许可证,消防施工所选用的材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经过登记并具有消防部门发放的准销证。在消防施工结束后还应该进行消防系统的调试以及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