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证明书注意事项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在医院注册的医师,才有权开具疾病证明书。
2、医师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获得一定科学依据方可出具疾病证明书,不得单纯凭患者简单主诉,而不以医学科学检查为依据,或因人情关系,利用职权,滥用疾病证明书;不得伪造疾病证明书;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疾病证明书。
3、对诊断难度大,或诊断有分歧的疾病,不可出具诊断证明,更不能出具双重诊断证明,必须进一步检查得出准确结论。
4、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经过会诊后,由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开具,科主任签字,方可盖章。
病历是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属于民事诉讼法证据第六十三条中规定的“书证”,如果其具有相关性、合法性、真实性,即可认定为有效。所谓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对患者的疾病发生、发展情况和医务人员对患者的疾病诊断、及护理医疗活动情况的客观记录。
B超检查报告单简称"B超单"。b超检查报告是进行b超检查后得出的结果。b超临床应用范围广泛,已成为现代临床医学中不可缺少的诊断方法。
一般而言,B超单,是给临床医生做参考用的,是作为诊断的参考和依据。病人本人可能有些术语会看不懂。拿来后,交给你的主治医生综合分析。
一般在常规的医院,尤其是三甲医院,做B超需要提前挂号,如果某一个器官出现异常,想做B超,可以挂相关科室的号,通过医生的问诊、查体以及相关检查。
医生会建议您做相关部位B超,并开申请单,申请单上标明做B超的部位,一般常规做肝胆脾的B超需要空腹到医院去做,饮食以清淡易消化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