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个人权益,把钱贷放出去不致平白损失,债权人宜注意下列几件事项:
(一)金钱借贷应立借据或书面契约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钱借贷契约必须立字据,因为契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为了杜绝事后纷争,借贷时就立好书面凭证,以免口说无凭,徒增困扰。
(二)金钱借贷书面记载要详明
借据或借贷契约,宜清楚载明下列事项:
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
2.借款的全额与币别。如:“新台币壹拾贰万元整”。
3.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个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来表示
4.利息的约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于每个月的第五天支付”。
5.违约金的约定。如:“借款人如有违约情事发生,应就借款金额按日支付每万元每日伍元计算之违约金。”
6.立据日期。
7.借款人的亲自签名。
寻求借款的保证:
为了确保贷款的回收,能有可靠的担保,一般借贷的担保有以下三种方法:
1.取得抵押权。由借款人提供不动产,为贷款人设定优先受偿的物权,并至地政事务所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2.取得质权。由借款人拿动产或权利(如珠实、古董;股票、公司债券等)给贷款人作担保。
3.找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注明“连带保证人连带保证借款人***切实履行贷款契约各条款之约定”,并由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亲自签名盖章。
零用贷贷款有什么风险?
1.政策风险:
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影响招标投标和信息服务的正常提供。
2.信用风险:
零用贷不对投资目标的本金和收益提供任何担保或承诺。借款人在短期或长期内丧失还款能力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收入、财产状况、人身意外、疾病、死亡等的变化。),或者借款人还款意向发生变化,贷款人的本金和收益可能面临无法在约定时间获得当期还款的风险。
3.市场风险:
由于不确定的未来市场变化,如市场供求、利率变化、资产价值波动等。贷款人可能面临在不利的情况下(可能但不一定)无法部分或全部收回本金和收益的风险。
4.不可抗力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贷款人本金和收益的损失。
保障借款人权益:
1.借款合同:私人贷款应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明确约定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重要内容,以确保借款人的权益。
2.风险评估:借款人和贷款机构应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和诚信度。
3.合法合规:贷款机构应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损害借款人的权益。
4.信息透明:贷款机构应提供清晰明确的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其他相关信息,以便借款人充分了解和选择。
5.纠纷解决:在借款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借款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寻求合理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