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文件(应达到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每张图纸均应加盖出图专用章,应一并提供设计光盘。图纸折叠时请选用不装订成册的折叠方法折叠;折叠后的图纸幅面应为A4规格(210mm×297mm);折叠后图纸标题栏应露在外面。)
消防设计所需其他有关材料
⑴建设单位委托书、授权书(不得委托设计、施工单位人员和其它单位人员办理);
⑵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⑶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建筑、结构
(1)平面图: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平面布置,房间功能和面积,疏散楼梯、走道,消防电梯,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立面图: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件的可见部分;屋顶及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主要标高或高度。
(3)剖面图:应准确、清楚的标示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件任何装饰性涂层。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
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mm时,应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