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宜昌西陵区高新技术产业孵化中心1-2

    联系:唐老师

    手机:

    Q Q:253762784

    邮箱:253762784@qq.com

    小程序

    湖北计量认证机构,流程简单,无后顾之忧

    2024-12-21 05:06:01 768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中国计量认证CMA(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只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才允许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章,盖有CMA章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1] 计量认证不仅是诸多行业,尤其是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行业评价检测机构检测能力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也是第三方检测机构进入市场的准入证。如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所有从事该项目检测的机动车检测场所都必须通过计量认证,在报告上使用CMA标记;从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实验室也必须通过计量认证;对“非典”进行防范及控制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都是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以上规定说明:没有经过计量认证的检定/检测实验室,其发布的检定/检测报告,便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法律仲裁,产品/工程验收的依据,而只能作为内部数据使用。

    CMA实验室资质认定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登录官方网站统一申办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2、受理

    (1)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实施机关依据申请材料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如果属于防雷检测机构将增加信用核查)。

    (2)补正材料。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在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申请材料后可重新提出申请。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 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受理回执单》、《行 政许可听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期限告知书》;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实施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配合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技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出具的《行政许可听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期限告知书》做好配合技术评审工作的相关准备。关于本行政许可事项审查环节的具体要求及细则参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

    4、获取办理结果

    实施机关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6年。

    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邮寄等方式获得办理结果。

    如何申请计量认证

    :仪器校验认证也是提高公司计量管理的一个重要措施,计量管理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国家对计量管理也很重视。

    第二:编写计量检测体系管理手册,计量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它阐明了我公司的计量方针、质量目标,并对我公司计量检测体系有效运行提供了准则,符合我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

    第三:编写计量检测体系程序文件,计量仪器检定它是作为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而存在,属于二级文件,例如文件管理程序等一系列的程序文件

    第四:一些与计量管理有关的表格,它是我们实施计量管理的证据,电子天平检定做我所写,写我所做。

    例如:计量器具校验记录等

    计量学研究的内容包括:

    (1)计量单位及其基准、标准的建立、复制、保存和使用;

    (2)量值传递、计量原理、计量方法、计量不确定度以及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

    (3)计量人员进行计量的能力;

    (4)计量法制和管理;

    (5)有关计量的一切理论和实际问题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783163 次     店铺编号35200035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任我学     杨宇    

    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