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资助创业人员可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后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需单位盖章);
3、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已办理统一社会化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
每年,深圳会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中,选出一批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所以,想要获得创业项目资助,创业也要选对产业啊。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给予50万元的资助。
对国家部委主办的创业大赛或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配套资助。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按年度申请。首次申请应于初创企业与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为其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后提出。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应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后,等待相关部门初核与复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等待补贴发放了。其中,初创企业补贴为一次性发放补贴,创业场租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从受理申请之日起计发,每3个月发放一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则以年度为单位发放。
明确补贴发放的对象范围。以下几类对象可以申请创业补贴。
1、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以及在校学生及休学创业的;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在这一点上,取消了户籍限制;
3、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同样取消了户籍要求;
4、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居民;
4、登记失业人员,需深圳户籍;
5、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需深圳户籍;
6、随军家属,需深圳户籍;
7、残疾人士,需深圳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