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装车形式不同,可分为不同的车型,如:前装式、侧装式、后装式、顶装式、集装箱直接上车等。为了清运狭小小巷内的垃圾,还需要配备人力手推车、三轮车和小型机动车等。
国内常使用的垃圾收集车包括:
1)简易自卸式收集车
简易自卸式收集车是国内常用的收集车。一般分为罩盖式自卸收集车和密封式自卸车两种。简易自卸式收集车一般配以叉车或铲车,便于在车厢上方机械装车,适宜于固定容器收集法作业。
2)活动斗式收集车
活动斗式收集车的车厢作为活动敞开式贮存容器,平时大多放置在垃圾收集点。车厢贴地且容量大,适宜贮存装载大件垃圾,也称为多功能车,一般用于拖曳容器收集法作业。
3)侧装式密封收集车
侧装式密封收集车车辆内侧装有液压驱动提升机构,提升配套圆形垃圾桶,可将地面上垃圾桶提升至车厢顶部,由倒入口倾翻。倒入口有项盖,随桶倾倒动作而启闭。
4)后装式压缩收集车
后装式压缩收集车车厢后部开设投入口,装配有压缩推板装置。通常投入口高度较低,能适应居民中老年人和小孩倒垃圾,同时由于有压缩推板,适应体积大、密度小的垃圾收集。
第四章收集、运输与处理
第四十一条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第四十二条从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取得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
第四十三条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应当取得生活垃圾准运证。运输厨余垃圾或者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建筑垃圾,应当专车专用并符合相关规定。
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时、分类收集、运输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根据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因素,配备、使用符合标准的收集工具、运输车辆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
(二)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符合规定的转运、处理设施,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
(三)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并向区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四)国家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所交运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有权要求其改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拒不改正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
在施工前,需根据工程规模和特性,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施工导流方式和工程进度要求,施工条件以及可能采用的施工方法等,研究选定开挖方式。明挖有开挖、分部位开挖、分层开挖和分段开挖等。开挖适用于开挖深度浅、范围小的工程项目。开挖范围较大时,需采用分部位开挖。如开挖深度较大,则采用分层开挖,对于石方开挖常结合深孔梯段爆破(见深孔爆破)按梯段分层。分段开挖则适用于长度较大的渠道、溢洪道等工程。对于洞挖,则有全断面掘进、分部开挖和导洞法等开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