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学历,从事工作满6年,相关工作满4年;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本科学历,从事工作4年,相关工作满3年;
3、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研究生,从事工作满3年,相关工作满2年;
4、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工作满2年,相关工作1年;
5、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相关工作1年。
三、一级建造师报名材料
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格审核表(含相片)》、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学历证书(以上均为原件)。
一级建造师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分“综合大纲”和“专业大纲”两部分。综合大纲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个科目。专业科目大纲《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共分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机电、矿业、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10个专业。
四、成绩管理模式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