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公司的注册条件: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具备开展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具有开展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业务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具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申请材料
(1)注册地主管部门转报文件;
(2)申请材料清单;
(3)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4)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投资方情况、项目概况、业务领域及主要客户情况、项目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组织管理架构、效益分析以及风险控制能力分析、结论等。可行性研究报告要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所在行业的关联性 ;
(5)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和章程(外资企业只需报送章程);
(6)工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单(复印件)
租赁手续费。租赁服务手续费时所有融资租赁公司都有的一项合同管理服务收费。但根据合同金额的大小、难易程度、项目初期的投入的多少、风险的高低以及不同公司运作模式的差异,手续费收取的标准也不相同,一般在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