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肇事无保障。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因无牌无证,并且车辆不值钱,往往弃车而逃,给交警部门侦破事故增加了难度,并直接导致了一些事故的无法侦破。加之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导致肇事者无力承担赔偿费用,交警处理难,政府难处理,死者无安葬费,伤者无医疗费。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尚未健全,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GB7258-1997)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机动车报废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私车);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车);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需填写);
6、委托书(需填写);
7、机动车车辆;
8、机动车车牌号 。
主要的黄标车的认定手续:
1、车主将手持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到本地区的黄标车认定办公室提出申请。
2、该认定办公室根据车主的申请,根据集中、统一的原则,安排汽车检测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告知申请“黄标车”认定的车主。
3、申请认定的车主根据认定办公室规定的检测时间到定点的年检线上进行检测,检测只收取尾气检测费用,检测线人员不得以任何原因拒检。
4、检测人员以汽车年检线的尾气检测设备对申请认定的汽车进行检测,做好登记工作,并在机动车排污检测证上记录相关的检测数据并签名。
5、车主持行驶证、机动车排污检测证及《申请表》到“黄标车”认定办公室进行查询认定。办公人员依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所确定的判定方法进行认定。
6、后工作人员将认定结果标注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并加盖环保部门审核意见专用章。并进行相应的车辆等记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