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运营申报:
(1)适用情况 :适用所有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
(2)办理程序:
次报税可以在公司成立后的18个月的时间,一般是在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后,可以在规定限期之内提交报税表连同由香港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給香港税务局。如果有盈利,在递交审计报告后三个月内会收到税务局的缴税通知书,按照上面的缴税方式去交税就可以了。以后每年的做账报税是根据次确定的会计年度去申报,一年申报一次。
关于保留意见报告和无保留意见报告的区别?
关于有运营申报,很多客户朋友们会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这个报告,会计师出的是【有保留意见】还是【无保留意见】。其实这个意见是会计师根据各公司提交的资料的完整性做出的意见报告来的,只要提供的公司运营票据可以跟银行流水对账都吻合,都可以一一核对到每一笔进出帐的支付走向,那肯定可以出无保留意见报告的。如果出局的是有保留意见报告,其实也不需要担心,这个不会影响税局的正常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