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

主营:上海离婚律师门户网站,上海离婚诉讼律师,离婚子女抚养权律师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
  • 地址: 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路912号
  • 联系: 居律师
  • 手机: 13817606654
  • 微信:
  • 一键开店

名律师,24小时在线为您解答上海诉讼财产保全

2019-12-11 10:50:01  1133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寡妇改嫁能否带走财产?

刘女士与丈夫结婚十年,不幸的是,丈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去世了,只留下刘女士和8岁大的儿子。两年过去了,刘女士的创伤渐渐平复了,老家的父母已经为她安排好另一桩婚事。刘女士决定卖掉之前居住的房子,带着所有的积蓄离开。可此时公婆却要求刘女士净身出户,不得带走家里的任何财产。那么,像刘女士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支配家中财产呢?

律师解答:律师认为《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第三十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嫁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夫妻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并且继承权不以配偶将来是否改嫁、再娶为条件。刘女士今后再婚完全是婚姻自由的范围,没有人能够干涉。如果有人阻止刘女士带财产改嫁,那就是对他人继承权的非法侵犯,刘女士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

当然,寡妇改嫁时只能带走她从原夫那里所继承的一部分遗产,而不能将原夫亲属的财产带走。此外,如果寡妇将与原夫所生的尚未成年的子女留在原夫亲属家,则寡妇改嫁时应为他们留下适当数额的财产,以保障他们的生活需要。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