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专业代理上海各区外资企业减资、退股等变更业务,并提供外资公司注册、并购、转制等商务服务,专业!诚信可靠!收费合理!热线 联系:朱先生
一、办理机构和受理范围
1、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受理其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减资事项;
2、市商务委受理其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减资事项;按规定需报商务部审批的,由市商务委受理初审后报商务部。
二、申办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应有合理理由。
三、办理程序
1、外商投资企业按审批权限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减资的申请材料。
2、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做出是否同意的初步批复,企业凭初步批复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公告45天后将公告证明和债权债务清偿和担保情况的说明报商务主管部门;
3、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原因。
四、申请材料清单
1、企业减资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报告;
2、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董事会关于减资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
4、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5、企业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已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8、原合同、章程及历次修正案(复印件);
9、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