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有符合下列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1)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国际旅行杜,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第二,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2)申请设立旅行杜,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国际旅行社经营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第二,国内旅行社,交纳20万元人民币。
第三,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需要注意的是,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的,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社。
(五)办理《上海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
2、《旅游经营申请表》;
3、机构负责人身份、资历证明;
4、专职人员情况;
5、资金来源证明;
6、20万元风险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