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公司注册政策
一、内资企业的管理
内资企业有两级管理体系:
董事会 - 内资企业的决策主体;
总经理 - 负责日常公司管理。
董事会成员一年至少开一次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法定人数是董事成员的2/3。如董事无法参加会议,可以委任任何一人代表他参加投票。
二、关于内资企业的规定
内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万元 - 咨询、服务性公司;
50万元 - 以生产经营为主、以商品销售批发、贸易为主;软件等科技开发销售等。
100万元 - 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饮食业的公司;
200万元 - 仓储业公司;
500万元 - 建筑房地产业公司;
1000万元以上 - 发起式股份有限公司或投资性公司;
其中固定资产不少于3500万元; 募集式集团有限公司:5000万元;
三、内资企业的期限及终止
中国一般贸易型、生产型的内资企业期限是10年到30年(有可能会更长)。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经过申请也可以批准。如果投资额较大的项目,建设期限较长、投资回报率较低的项目,生产复杂产品,需要具有先进的关键技术的项目,还有生产具有国际性竞争力的项目,这些内资企业的期限可以延长至50年。通过特别审批的个别项目,期限可以延长至50年以上。
内资企业在以下情况下终止,如,由于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维持经营、或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等等。